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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诗歌版规 (入版必读)

本主题由 熊永 于 2008-5-30 08:37 设置高亮

现代诗歌版规 (入版必读)

版务:
       本版版主路风和其它版主,愿与大家真诚交流。
本版宗旨:
       交流诗歌,互相学习,切磋诗艺。
口号:
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,打造现代诗歌品牌。 欢迎一切言之有物的诗歌。欢迎有思想、有真情的诗歌和诗歌评论及其他与诗歌有关的文章。

版面发、回帖制度

一、发帖规范:
1、每位诗友每天发表主题帖以三篇为宜。原则上这里只发原创作品。(转贴如果是他人评论自己作品的文字可以)。
2、转帖作品必须注明,不准抄袭剽窃他人作品。
3、请在标题中注明原创/临屏/转帖/同题等字样。
4、不得发表带有对他人伤害性言语,禁止下流、色情、反动、低俗的文字。
5、空洞、无意义、质量极其低下的主题帖将被直接删除。
6、对于主题帖后的跟帖,楼主若不满意,有权向版主申请删除。
7、与本版无关的主题帖,请发往相关版面。发错的帖子在被转移到相关版块时会以论坛短消息通知楼主。

二、回帖:
       欢迎大家踊跃回帖。回帖是对原创作者辛勤劳动成果与智慧的肯定,代表着一种友情与美德。版友们在回帖中互相鼓励、交流、学习,既可以使作者更有创作激情,又可以提高自身的鉴赏能力。请各位版友在回帖中注意语气,不得打击作者积极性;不得使用带有人身攻击的讽刺语言。为建立一种温馨融洽的氛围,建议主题作者在诗友的跟帖后回应一下,毕竟读帖也是一种缘份,或许一段友情便从这里开始。
注意:(本版不欢迎那些毫无责任心的发贴者——既不回复他人的诗歌,也不回复诗友对自己作品的跟贴的作者。如果有的朋友每次来只是习惯性丢下自己的帖子就跑得无踪无影,那么久而久之本版斑竹也可以不回复这些诗歌贴。

三、主题帖固顶:
       必须是较好的原创作品,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和创作技巧。固顶帖的时限最长为一周(学习与探讨性质的资料可适当延长)。

四、精华帖:
      暂行斑竹推荐精华制度。原创加精华依据看作者的文字水平、文学功底与素养。鼓励新人和新手,可以适当放宽加精条件。对于长期活跃在本版,发帖量较多的,要求适当放宽。作品中蕴含特殊意义的好作品也可以加精华。若作者认为自己的作品很出色却未被加精,可向版主发论坛短消息或者跟在每月版务专帖中提出申请。申请提出后经两个版主的认可方可操作精华。会员朋友如果觉得有够精华的帖子,可以跟帖推荐,也可以在每月版务管理专帖提出建议。如果斑竹不同意操作,请说出具体理由。

五、删帖与锁定依据:
1、不符合本论坛有关标准规则的帖子。
2、 无意义灌水帖或重复发表的帖子。
3、严重不符合本版主题的帖子及非汉语文字帖。
4、带有商业性质的广告帖。
5、攻击个人的帖子,带有侮辱性和诋毁性的帖子,挑衅滋事造谣惑众、散布别人隐私的帖子。
6、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但却无实际内容的文章。
7、试发贴、无任何内容的空帖。

六、屏蔽原则:
A、严重影响网友正常阅读,或不符合本论坛有关标准的帖子立即屏蔽。
B、转帖冒充原创或抄袭他人文章的立即屏蔽。
C、言论庸俗下流,有失大雅、含有脏话或侮辱谩骂的帖子,立即屏蔽。

七、奖励制度(待定)
A、从即日开始建议论坛高管对于工作热心负责,积极认真的斑竹将给予奖励。
B、对积极参与本版活动、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的诗友们将由版主另行奖励。

关于网络文章出现抄袭的问题:
1、每个论坛对于抄袭别人原创作品的打击都一向非常严厉,这样的案例也是非常多的。认错态度不好,不道歉的,论坛管理员有权采取永久性锁定ID、总固顶谴责、或采取屏蔽该用户所有帖子的严厉处罚!
2、如果抄袭者本人在无人提出质疑之前,能主动承认某帖系抄袭的,本着处理的目的即为教育的原则,可以从轻处理,由版主直接删除该帖即可。
3、如果该帖原作者提出要求对方道歉,则由抄袭者私下向原作者做出道歉,论坛可以不予公开处理。屡犯者,从重从严公开处理。
4、也有不少人喜欢用自己不同的名字(马甲)在不同的论坛发表自己的原创作品,希望大家尽量避免这样的做法。一旦出现有人举报,也希望您能出来做一下证明,免得对论坛和您本人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!
5、对于被抄袭的文章,希望各位诗友一旦发现请及时向版主反映上来,我们争取在第一时间与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取得联系。如果被举报人在收到请求答复通知后三天内未予答复,版主有直接删帖的权利!

本版规从发布之日起执行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2008.02.11

[ 本帖最后由 路风 于 2008-3-7 09:35 编辑 ]
支持路风斑竹的"条例"!打造出一个精华的版块需要我们大家的努力.创造一个和谐,团结,祥和,共同学习,共同进步版块是需要一定的规矩.大家可以就路风斑竹的"条例"发表自己的看法.祝大家新年新气象,新收获!
【文艺界网站】文艺界论坛http://www.wyjbbs.cn文学艺术信息学术交流联谊网络社区
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我举双手赞成!
大家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,请多支持
支持!
扬梅凭雪
我的博客   http://blog.sina.com.cn/u/1243522815
恭喜论坛有了一个好斑竹


支持路兄
晚秋先生也回来吧,继续做斑竹?做好坛友比什么都好!论坛的友谊比什么都重要的.一切都是过言云烟,唯有真情是永远的.你说呢?
:qiang :qiang :qiang 有手腕!
引用:
原帖由 晚秋 于 2008-2-13 13:04 发表
恭喜论坛有了一个好斑竹


支持路兄
此帖只许拍砖,不许拍屁股:xiaoya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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